易燃易爆物質分類及安全防護處理
什么是易燃易爆物質?它的分類是怎么樣的?我們看下文
一.易爆物
易爆物一般是指某些因受到驟熱、撞擊、引燃,甚至摩擦等因素就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而導致爆炸的物質和混合物。
1.1典型的易爆物有硝化甘油、三硝基甲苯(TNT)等,
1.2一些強氧化性的物質如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銨等于可燃物如木炭、紅磷、鎂粉、鋅粉等的混合物,
1.3可燃性氣體、蒸氣或粉塵與空氣(或氧氣)在爆炸極限范圍內的混合物等。
易爆物必須隔離存放在安全的專用場所或設備中。強氧化性物質不能喝可燃性物質存放在一起,并避免接近熱源和陽光直射,杜絕火種,取用時要輕拿輕放。
在實驗室試驗過程中,固體試劑不能任意混合研磨,也不能將殘液任意相混合,對剩余的含易爆物的廢渣、廢液要經處理確認安全后才能投入廢物缸內,廢物缸也要及時處理,不能擱置過久。
易爆物安全處理方法參考:
使用防爆柜可有效存儲這些易爆物品及溶液,可以將溶劑存儲在使用點附近,不用頻繁往返存放危險品儲藏室的時間,提高員工工作效率,防爆柜一般采用三點聯動式門鎖設計,更好的增強了柜門的密封性。提高化學品管理的安全性和規范性,也可為公司減少原料浪費,節約公司成本并且提供符合聯邦OSHA法規以及國家和地方消防法規,以備安檢部門檢查,能安全地存放有害的化學物質,以減少發生火災的風險,同時保護工作人員和設備
二.易燃物
一般來說,易燃物指的是那些易燃的氣體和液體,容易燃燒、自燃或遇水可以燃燒的固體以及一些可以引起其他物質燃燒的物質等。如液化石油氣、酒精、氫氣、硫、磷、鎂粉、鋁粉、樟腦、硝化纖維等。還有如白磷等一類暴露在空氣中就能自行燃燒的易燃物,以及遇水能劇烈反應可燃性氣體而致燃的金屬鉀、鈉和碳化鈣等。這些易燃物都應嚴格按照各自的存儲和使用規則單獨存放于陰涼通風并遠離火種的特定場所。在用易燃物進行加熱或燃燒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易揮發的可燃液體時,要防止其蒸氣逸散,實驗裝置要嚴密,不能漏氣,絕對不能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物。
三:可燃物
2.1可燃物的定義
顧名思義,可燃物就是可以燃燒的物質。實驗得知,絕大部分有機物和少部分無機物都是可燃物。還有人通過總結各種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如氧化反應性、燃燒熱和導熱系數等,對可燃物做出如下粗略判定:可燃物應能與氧化合,其燃燒熱一般大于418.68KJ/mol、導熱系數一般小于4.1868x10-3J/cm·s·℃。但這個判斷指標比較粗糙,還有很多例外情況。
2.2可燃物的種類
可燃物種類繁多,不勝枚舉。根據化學結構不同,可燃物可分為無機可燃物和有機可燃物兩大類。
2.2.1無機可燃物中的無機單質有:鉀、鈉、鈣、鎂、磷、硫、硅、氫等
2.2.2無機化合物有:一氧化碳、氨、硫化氫、二氧化碳、聯氨、氫氰酸等。
2.2.3有機可燃物可分為低分子和高分子,有可分為天然的和合成的。有機物中處理多鹵代烴如四氯化碳、二氟-氯一溴甲烷(1211)等不燃且可作滅火劑之外,其它絕大部分有機物都是可燃物。有機可燃物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汽油、煤油、柴油、原油、酒精、豆油、煤、木材、棉、麻、紙以及三大合成材料(合成塑料、合成橡膠、合成纖維)。
2.2.4根據可燃物的物態和火災危險特性的不同,參照危險貨物的分類方法,取其中有燃燒爆炸危險性的種類,再加上一般的可燃物(不屬于危險貨物的可燃物),可將可燃物分成六大類,即爆炸性物質;自燃性物質;遇水燃燒物質;可燃氣體;易燃與可燃液體;易燃、可燃和難燃固體等六大類。危險貨物分類中能夠燃燒的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及腐蝕品根據物態和性質分屬于上述六大類可燃物。應指出,氧化劑中的有機過氧化物等,因其自身能夠分解并含碳氫元素,所以它們也是可燃的物質。另外,爆炸性物質一類中某些爆炸性化合物如硝化甘油等分子結構中含有氧元素,某些爆炸性混合物如黑火藥等藥劑中含有氧化劑,這些物質在沒有氧氣存在下也能夠燃燒或爆炸,對此應予以注意。
可燃物安全防護處理方法參考
使用紅色可燃安全柜可以有效存放可燃性的液體,例如:低醇類物質 (如酒精)醛類物質 ,(如甲醛)烴類物質 ,(如汽油)其他一些有機物 (如苯);可以將溶劑存儲在使用點附近,不用頻繁往返存放危險品儲藏室的時間,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可燃性安全柜一般采用三點聯動式門鎖設計,更好的增強了柜門的密封性。提高化學品管理的安全性和規范性也可為公司減少原料浪費,節約公司成本,并且提供符合聯邦OSHA法規以及國家和地方消防法規,以備安檢部門檢查,能安全地存放有害的化學物質,以減少發生火災的風險,同時保護工作人員和設備。